html模版歐洲-芬蘭的基本收入實驗
芬蘭的基本收入實驗。圖╱美聯社 丟瞭頭路怎麼辦?別擔心,政府給你基本生活費,但請記得出門找新工作-芬蘭政府今年初開始試辦此社會福利新方案。

■It always汽車音響改裝台北 should be worth taking the job rather than staying home and taking the benefits, says Pirkko Mattila.

為降低失業率,提升失業者的求職意願,芬蘭政府決定今年初試辦「基本收入」新福利措施,每月固定提供失業者560歐元(約臺幣2萬元)的基本生活費,但不可再領取現有失業津貼。這項方案引發贊成和反對兩派論辯,成效如何,舉世關註。

自手機大廠「諾基亞」殞落後,芬蘭經濟疲弱不振,失業率節節上升。芬蘭雖是社會福利國傢,失業者可領可觀救濟金,不過該國規定領取失業補助者,不可再賺取其它收入,否則將喪失受助資格。此一政策,顯然限制失業者重新出發的動力。

基本收入盼激勵求職

為改善此缺失,芬蘭從2017年初開始試行「基本收入」方案,以測試基本收入保障對促進就業的實際效果。這項試驗將透過電腦隨機抽樣的方式,挑選2,000名年齡介於25到58歲之間的領取救濟金失業者,每人每月發放560歐元的免稅收入補貼。為確保準確性,此計畫排除學生和老年人。

該試驗選定的560歐元發放水準,隻是「基本收入」,而非「全額基本收入」(full basic income),後者在芬蘭的標準在1,000歐元以上。560歐元讓人不會餓肚子,但不足以悠哉過好日子,芬蘭當局期望藉此激勵失業者出門求職,滿足個人和傢庭的「發展性需求」。

芬蘭政府表示,這項方案預計試辦兩年,如果測試順利,將擴大推行至全國各地,在不審查任何條件與資格下,無論國民收入、工作或財產多寡,每月皆可固定領取政府補助,以實現「無條件基本收入」(Unconditional Basic Income,又稱『全民基本收入』,Universal Basic Income)的烏托邦夢想。

芬蘭政府社會福利機關「Kela」研究人員康卡斯(Olli Kangas)表示:「有人認為,基本收入將可解決所有問題,但也有人擔憂,這項方案不啻跟魔鬼撒旦打交道,勢將摧毀我們的傳統職場倫理。我期盼,我們可透過此計畫發現某些真相。」

各國研究、試辦汽車改裝音響基本收入

赫爾辛基大學(Helsinki University)社會政策教授希依拉墨(Heikki Hiilamo)認為,基本收入方案具有某種象徵意涵,政府想藉此告訴失業者,「你有能力幫助自己和這個社會,這是建立在人性的積極面向,人們都想自力更生,更想改善生活品質。」

《紐約時報》指出,「無條件基本收入」理念席捲車用喇叭推薦全球,雖然去年瑞士公投否決此案,加拿大和荷蘭仍進行相關研究,法國參議院批準試辦,印度政府考慮推行此計畫。美國矽谷創投公司「 Y Combinator」,正計畫在加州奧克蘭挑選100個傢庭試辦,每月免費提供1,000至2,000美元。

英國倫敦大學(University of London)亞非學院的研究人員、「基本收入全球網絡」(Basic Income Earth Network)共同創辦人史坦汀(Guy Standing)表示,最近兩年,大傢突然對這個理念充滿興趣,「菁英階層終於感受到,不平等已對其政治生涯造成危機。」

有論者主張,「無條件基本收入」是唯一可以真正幫助窮人的社會福利,因為不論如何排富,或是資產審查制度,都會有補助門檻的問題與貧窮陷阱的效應。此外,受補助的群體會有被歧視與標籤化問題。

贊成方認為,現今全球化、機器人與自動化生產與服務日漸普遍,此方案可改善貧富差距、幫助人們從勞動中解放,不再需要受制於生活壓力,得以從事真正想做的事,使人類社會更進一步發展。

不過反對者批評,「無條件基本收入」隻會讓人們變成懶惰鬼,失去工作的意願,從而拖垮國傢經濟。此外,他們也質疑沒有可負擔的財政來源。

(工商時報)




中時電子報對留言系統使用者發佈的文字、圖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權利。當使用者使用本網站留言服務時,表示已詳細閱讀並完全瞭解,且同意配合下述規定:

請勿重覆刊登一樣的文章,或大意內容相同、類似的文章

請不要刊登與主題無相關之內容

發言涉及攻擊、侮辱、影射或其他有違社會善良風俗、社會正義、國傢安全、政府法令之內容,本網站將會直接移除

請勿以發文、回文等方式,進行商業廣告、騷擾網友等行為,或是為特定網站、blog宣傳,一經發現,將會限制您的發言權限或者封鎖帳號

為避免留言系統變成發洩區和口水版,請勿轉貼新聞性文章、報導或相關連結

請勿提供軟體註冊碼等違反智慧財產權之資訊

禁止發表涉及他人隱私、含有個人對公眾人物之私評,且未經證實、未註明消息來源的網路八卦、不實謠言等

請確認發表或回覆的內容(圖片)未侵害到他人的著作權、商標、專利等權利;若因發表或回覆內容而產生的版權法律責任將由使用者自行承擔,不代表中時電子報的立場,請遵守相關法律規範


違反上述規定者,中時電子報有權刪除留言,或者直接封鎖帳號!請使用者在發言前,務必先閱讀留言板規則,謝謝配合。

B4BC59535A061FE0
arrow
arrow

    tp9fk46np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